電腦繪圖
Logo設計
主題性25%、原創性30%、美術技法15%、電腦技法30%
1.  所有作品應該由參賽者使用滑鼠、繪圖筆、繪圖板等設備,利用繪圖軟體之工具或功能親手繪製,不得使用現成圖片(含圖庫光碟、繪圖軟體所附百寶箱圖庫、利用掃描器或數位相機取得之圖片)
2.  標誌作品以電腦輸出限4色以內,一律以A4紙張規格,以彩色圖像且須有代表數字「20」呈現在標誌(Logo),並依【附件二】填寫設計理念與涵義說明撰寫。。
3.  靜態類作品以GimpInkscapekrita自由軟體或作業系統內建的繪圖軟體繪製
(版本以競賽網站公告為準),並以JPGPNG格式上傳至競賽主機。複賽報名時須填報參賽人員欲使用之軟體且不可變更。
4.  靜態類作品像素大小統一規定為1024x768 pixel
5.  作品內容不得出現姓名及學校等相關資訊,違者不予評審。
6.  作品須同意創用CC授權(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) (僅於傳送作品時,勾選同意創用CC授權即可,須在作品內嵌入創用CC授權標示)
專題簡報
標語設計
資料結構35%、內容25%、手法創意5%、色彩美觀5%、版面安排設計25%、創用CC運用5%
1.  作品以 LibreOffice-Impress(版本以競賽網站公告為準)製作,並以odp檔案格式上傳。
2.  檔案大小限制於30MB以內,簡報總頁數不超過30頁。
3.  請於作品開頭或結尾加入創用CC授權標示。
4.  作品以電腦輸出顏色限4色以內、字數限8字以內,國、英等語言不拘(英文字母、數字皆算一字,應有犁中20相關文字)。設計理念與涵義說明於簡報內撰寫。請參考附件()

電腦打字

1.以下為市賽規定,校內請逕行至打字平台以訪客登入後輸入真實姓名後自行受測,時間不定,請將最佳受試結果截圖後回傳google表單。
2.競賽時間:每次10分鐘,進行2次。
3.兩次競賽中,以打字速度高者作為該次競賽的總成績。
4.打字正確率須達90%以上,否則喪失資格。
5.依競賽時間取打字速度最快者為高分,同分時,以打字正確率高者為優勝。
6.得自備鍵盤但不得使用具有聲光效果的鍵盤,並於該場次競賽結束後,始可入內拆走鍵盤。
7.禁止鍵盤輸入法以外之輸入法和自訂詞庫。
8.報名時須於競賽平台塡入參賽選手使用之輸入法。決賽時試場學校僅提供新注音輸入法,其餘輸入法請選手自行安裝或啟用。
SCRATCH
程式設計
1.  競賽工具:一律使用主辦單位公告之「SCRATCH 圖形化程式設計軟體」產出競賽作品,比賽使用版本以競賽平台公告為準。
2.  競賽題目:於競賽平台當場公佈,每組 58 題,題型為互動式遊戲創作,評測參賽者的遊戲創作程式設計能力,請參閱競賽網站公布之範例題。
3.  使用素材 (1)SCRATCH程式內建素材。 (2)競賽單位提供之創用CC授權素材
(3)因比賽重點著重邏輯觀念及程式設計且考慮比賽時間,故不開放參賽者自行繪圖。
4.  評分標準:實做題遊戲內容配分項目評分,請參閱競賽網站公布之範例題。
SCRATCH
動畫設計
創意20%、視覺效果15%、聽覺效果15%、主題表達50%
1.  競賽工具:一律使用主辦單位公告之「SCRATCH 圖形化程式設計軟體」產出競賽作品,比賽使用版本以競賽平台公告為準。
2.  競賽題目:於競賽平台當場公佈,請參閱競賽網站公布之範例題。
3.  動畫作品長度以 90 秒為限,須能自動播放完畢,不於作品中設計與觀眾互動之段落。
4.  使用素材
(1) SCRATCH程式內建素材。
(2) 競賽單位提供之創用CC授權素材。
(3) 由參賽者使用滑鼠或繪圖筆、繪圖板等設備,利用競賽場地提供之繪圖軟體工具或功能親手繪製,不得額外安裝其它繪圖軟體工具。
(4) 競賽單位提供之創用 CC 授權素材由選手參考使用,不以此為限,選手亦得使用SCRATCH程式內建素材、自創素材。
(5) 比賽會場提供鍵盤、滑鼠,不提供上網環境。
(6) 耳麥由選手自備。
(7) 提供分鏡圖格式,複賽之前請選手自行下載,決賽時由試場學校統一發放。

請參照本表填寫於下方google表單
     
   
班級
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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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腦簡報Slogan設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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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Scratch程式設計


          Scratch動畫設計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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